发布者:2026 发布时间:2026-06-17 浏览量:11

6月5日至6月7日,第八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于辽宁大连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与大连海洋大学联合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会社会与法制专委会、国浩律师集团海洋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及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共同承办,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辽宁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委员会协办。值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本届论坛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双法典’背景下的自然资源法治中国创新”为主题,旨在推动自然资源法治理论创新,为中国实践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助力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能源研究会、重庆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科研机构与高校,以及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共计50余家机构的专家、学者、师生及实务工作者120余人参会。
01开幕式
开幕式由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王黎黎主持。

大连海洋大学党委常委郭新在致辞中指出,本届论坛聚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立意高远,恰逢其时,充分体现了自然资源法治领域同道们的时代担当。在“双法典”交汇的宏大叙事下,如何以法典化思维系统重塑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如何实现陆地资源与海洋资源法治的整体性创新,事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局,更关乎海洋强国战略的法治根基。大连海洋大学愿与各位同道携手,主动回应这一时代命题,为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创新贡献智慧。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封志明在致辞中表示,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七届,本届论坛聚焦“双法典”时代议题,对我国自然资源利用、生态文明建设及美丽中国建设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面向国家资源高效利用与法治化建设需求,广大学者肩负着义不容辞的使命与责任。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关键节点,他呼吁各位学者以学术智慧服务国家战略,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夯实美丽中国建设的制度根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学界力量。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达在致辞中强调,自然资源管理需兼顾经济效益最大化与环境影响最小化,这对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辽宁作为海洋大省与资源型省份,正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同时围绕极地航道与深海开采开展科技与法治创新,力争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法治成果。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常务理事兼资源法学专委会主任胡德胜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必然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法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即同时受以《民法典》为成熟标志的传统部门法与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新兴标志的领域部门法共同规制的时期。自然资源法学作为多法源背景下的领域法学,需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为开创自然资源法治新篇章奠定基础。

02主旨报告
主旨报告环节由资源法学专委会名誉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主持。

中国能源学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主任委员梁志鹏围绕《碳中和目标下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体系》作报告,重点阐述了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关系及差异,对比分析了当前与过往能源体系的区别,指出我国能源转型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强调绿色发展的必要性,并提出《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建议。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常务理事兼资源法学专委会主任委员、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德胜在《〈生态环境法典〉与自然资源法律关系论》报告中,从生态环境法、自然资源法与能源法的关系辨析切入,系统阐释了适度法典化模式下《生态环境法典》的生成逻辑,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法律界分,深入探讨了《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自然资源单行法的功能调适,以及多法源语境下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协调问题。

自然资源部相关专家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与绿色勘查开发法治保障》报告中,对过去50年全球自然资源供需增长幅度进行了对比分析,并预测了未来30年矿产品消费趋势。基于我国当前时代背景及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核心地位,该报告指出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矿业产业规模,在全球矿业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针对当前面临的挑战,专家提出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为核心的法治应对路径,即秉持“安全保障+绿色勘查开发”的双重导向。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在《〈生态环境法典〉颁行背景下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化发展》报告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既实现了典内自然资源规则的体系化整合,也为典外自然资源法律规范的体系化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实现自然资源法与《生态环境法典》的科学衔接,类型化提炼现行自然资源单行法群中的普适性规范,重构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的权利义务内容,是自然资源法体系化发展的准则指引。应将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成果转化为规范性制度,有效管控资源性国有资产,保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范行使职权,推动自然资源法体系化发展。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岳树梅在《算法公平视角下战略性矿产开采监管边界》报告中提出,战略性矿产资源作为国家安全与产业升级的核心物质基础,其开采监管需兼顾效率提升与公平保障。算法公平是界定监管边界的核心标尺。应立足我国战略性矿产开采监管实际,从主体、事项、程序、责任、救济五个层面构建算法公平导向的监管边界体系,明确权限划分、风险分级、程序规范、归责机制与救济路径,实现技术赋能与法治规制的协同统一,为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秘书长、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任洪涛在《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建设的法律问题论纲》报告中指出,建设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落实“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实践,但面临复杂的法律与管理障碍。应重点解决相关法律体系建构、行政管理权配置、“合理利用”法定边界划定三大核心法律问题。鉴于此,需明确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的法律地位,优先采取自上而下的统一立法模式,从科学选址、分区设计、生态保护等方面推进南海热带海洋国家公园建设。

03分会场
本届论坛设置四个会议交流环节。第一单元“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顾问、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柯坚主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钭晓东,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副主任陈美景,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学系研究员王涛担任点评嘉宾。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原总工、研究员程绪平,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研究员佟彤等分别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和新矿法协同实施下的矿山治理法治》《〈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自然资源组合供应的规范表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委托履行的法律属性与规范完善——兼评〈国有资产法(草案)〉第15条第2款》《中国自然资源法学概念体系建构论》《法典视域下海洋碳汇生态损害可司法性解构与规范建构》《论自然资源资产权利分置改革“全域化”的证成与实现》《空间竖向边缘模式:低空经济空地冲突的物权法因应》《BBNJ协定下航运生态风险规制与损害救济机制研究》《双法典时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的解释论分析》《海域使用权分层登记的物权法构造——以支配利益特定化为中心》《双法典下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生态风险及治理机制研究》《粮食安全视野下耕地刑法保护规则的结构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协调逻辑——以功能分化与效力协同为中心》的报告。

第二单元“耕地、林地与矿产资源法律问题研究”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志仁主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韩英夫与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高颖文担任点评人。山东工商大学讲师李俊、山西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小康等与会代表,分别围绕《双法典下耕地保护补偿请求权的私法构造》《论破坏耕地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限缩性归责》《国家粮食安全视域下农民留种权规则研究:法经济学视角》《矿业权与不动产登记规范的衔接适用问题化解》《二元登记格局下自然资源登记的效力厘定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治理范式的体系协同》《渔民传统养殖海域权利体系的法律构造》《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制度的法理逻辑与制度完善》《以公有制为中心的中国闲置土地治理》《双法典背景下自然资源刑法保护的体系化建构与路径优化》《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新兴海洋资源开发活动的法律规制》作报告。

第三单元“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同法治研究”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其云主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洁与《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副编审代海燕担任点评人。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曹宇、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轶等与会代表,分别作题为《矿区生态修复义务主体制度的优化》《论青藏高原冰川国家保护义务体系构建——以战略性生态资产的宪法守护为视角》《人本主义视域下生态环境法典与矿产资源法的协调》《“认购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责任司法适用问题审思》《论用水权的担保效力》《城市更新中相邻关系法律调整的制度创新》《从义务到社会责任:石油企业储备制度的规范重构》《数智驱动下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转型与法治因应——以武汉市为例》《国有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改革与法律规制》《法典视域下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困境及完善路径》《双碳目标视域下西部生态脆弱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困境与解释论重塑》的报告。

第四单元“海洋资源法律问题研究”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唐绍均主持,农工党辽宁省委会调研服务部部长孙洋与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邢政担任点评人。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合伙人王少鹏、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合伙人白异敏等与会代表,分别围绕《海域污染损害赔偿研究》《海域海岛开发利用领域的法律问题》《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分享》《海域使用权法律实务问题研究》《新海商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探究》《涉外船舶建造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措施》《〈生态环境法典〉中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的理解》《自然资源储备与应急实务问题》《城市更新中资金平衡困境与隐债危机》《双法典背景下矿产资源运输的产权保全义务》《我国海洋牧场生态环境风险评价制度的法律反思》《双法典背景下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分置的补偿冲突研究——以两权整合过渡期的规范调适为中心》作报告。

04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主持。

王江教授介绍了第八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论文和报告征集情况。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叶轶副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任洪涛教授、石河子大学法学院陈宝山副教授分别代表所在单位,依次提出承办第九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的申请。
在热烈的掌声中,王江教授宣布第八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各项议程圆满完成,正式闭幕。